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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开始报名
组委会 2009-04-03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丰富重庆市民的文化生活,繁荣重庆音乐创作,推出重庆歌坛新人,通过比赛产生一批优秀青年歌手和优秀歌曲,为我市参加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奠定基础,经市有关方面研究,决定在第二届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期间举行“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4月2日,大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由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文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联合举办的“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正式启动。大赛组委会诚邀社会各界音乐爱好者积极报名参与,获奖选手将由组委会根据全国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的相关要求组织参加全国比赛。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二)承办: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重庆市音乐家协会
(三)协办:江北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合川广播电视台
黔江广播电视台
巫山广播电视台
江津广播电视台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本次比赛成立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何事忠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谭栖伟 市政府副市长
组委会主任:樊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主 任:汪 俊 市文广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超 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正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陈若愚 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肖 敏 市文广局副巡视员
张礼慧 市文联副主席、市音协主席
成 员:李廷勇 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范卿泽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周和平 市文联副秘书长、组联部主任
杨 红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电视节目制作中心主任
陶 智 市音协副主席、秘书长
胡启华 市文联组联部副主任
王海虎 江北区文广新局局长
李晓年 合川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玉银 黔江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永忠 巫山广播电视台台长
施崇伟 江津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友刚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组委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比赛筹办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比赛的重要问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文联市文联副秘书长、组联部主任周和平、广电集团(总台)电视节目制作中心主任杨红、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陶智任副主任,负责大赛方案的拟定、比赛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及日常具体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联系电话:023-67725759。
二、比赛类别
本次比赛分四个类别:美声、民族、流行(通俗)、原生态,(四个类别均分别包含组合)。
三、报名条件
凡在渝工作、学习、生活,思想健康,热爱音乐事业,年龄在18周岁(含18岁,1992年5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含35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原生态选手除主要演唱者的年龄严格按统一规定执行外,其他参与辅助演唱或表演的选手不受年龄限制。
四、报名办法:
(一)选手在生活、工作的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中心)报名,或在当地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确定的初赛举办单位报名。
(二)院校师生、文化公司签约歌手凭学校或公司的参赛推荐书到院校赛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报名(各单位推荐节目不超过3个)。
五、比赛内容
1、演唱比赛:每场比赛由歌手现场演唱歌曲一首,接受评委评审。
2、综合素质考核:进入全市决赛的选手将通过一定形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基础文化修养和基础音乐知识两个方面。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曲目: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二)比赛伴奏:比赛伴奏统一采用CD(院校赛区初赛、复赛可不采用CD伴奏),由歌手提供,伴奏CD里允许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
(三)歌曲时间限制:每首歌曲长度限制在4分钟以内,超时按百分制计算在最后得分上扣0.1-0.3分;
(四)新歌加分:演唱歌曲为2008年4月30日以后(全国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以后)创作或发表的新歌,按百分制计算在最后得分上加0.3分;
(五)鼓励组合:以组合形式演唱(2—12人)按百分制计算在最后得分上加0.2分。
七、评分办法和记分标准
1、评分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与综合素质两项相加的得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2、记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总分100分,其中演唱99分,综合素质1分。
八、比赛程序及奖项设置
比赛分初赛、片区团体赛(复赛)、决赛进行。
(一)初赛:由各区县(自治县)电视台负责举行,选拔3个节目参加复赛,3个节目至少包括两种唱法和男女歌手都具备;院校师生、签约歌手在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初赛。
(二)片区团体赛(复赛):每个区县(自治县)选拔的3个节目在划定的片区内参赛;院校师生、文化公司签约歌手在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参加复赛。
大赛组委会在全市设6个赛区,分别由江北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黔江广播电视台、合川广播电视台、巫山广播电视台、江津广播电视台、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等负责组织实施各片区的比赛。
江北赛区:江北、渝中、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
黔江赛区:黔江、武隆、酉阳、秀山、忠县、彭水、石柱、丰都;
合川赛区:合川、垫江、涪陵、长寿、万盛、北碚、綦江、南川;
巫山赛区:巫山、万州、梁平、云阳、开县、奉节、巫溪、城口;
江津赛区:江津、铜梁、永川、荣昌、大足、潼南、壁山、双桥;
院校赛区:院校师生、文化公司签约歌手。
片区团体赛(复赛)几种唱法不分类比赛,统一按现场效果评分。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3个节目得分总分最高者,获得该片区团体冠军奖(院校赛区除外),授予“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团体冠军”荣誉称号。
6个赛区每个赛区的美声、民族和原生态(民族和原生态合在一起评选)、流行三种类别各前3名参加全市决赛。
(三)决赛:
1、美声、民族(含原生态)、流行三种类别分别举行一场决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从选手演唱的原创歌曲中,组委会根据比赛情况确定进京参赛曲目或组织评选出本次大赛的“十大金曲”;
3、片区团体赛和决赛都由重庆电视台统一安排录制播出,院校赛区复赛只播出比赛花絮;
4、获奖选手由组委会根据全国第十四届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的相关要求组织参赛。
九、时间安排
(一)2009年4月初启动,媒体刊登报名启事、播出宣传片,各区县(自治县)、院校赛区接受选手报名;
(二)5月,各区县(自治县)及院校赛区初赛,6月1日前将参加片区团体赛(复赛)名单报至各赛区;
(三)6月18日江津赛区片区团体赛;
(四)6月23日黔江赛区片区团体赛;
(五)6月30日巫山赛区片区团体赛;
(六)7月5日合川赛区片区团体赛;
(七)7月10日江北赛区片区团体赛;
(八)7月15日院校赛区复赛;
(九)8月中旬连续三天美声组、民族组(含原生态)、流行组决赛;
(十)9月20日在第二届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闭幕晚会上颁奖;
(十一)赴京参赛歌手组队培训、市内巡回演练。
点击下载:
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报名表
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文化公司签约歌手报名表
重庆市第四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音乐专业院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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