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关于组织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
(重庆地区)参评工作的通知
各频道、融媒体中心、区县电视艺术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影视制作机构: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二、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三、展播确认
为便于参与评选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本届金鹰奖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将参评作品在中国文艺网上进行展播。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在投票期间允许节目在中国文艺网播放观看。
四、参评材料及报送要求
1、《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登记表》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2、《授权确认书》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3、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编码方式H.264,分辨率1080P(1920*1080),视频码率5M,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4、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5、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5-10张,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电视综艺(文艺)节目主持人需提供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
6、参评作品《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可从中国视协官方网站(网址www.ctaa.org.cn)下载,所有电子版材料需统一存储在移动硬盘或U盘中,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7、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五、报送方式
1、参评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162号重庆文联410室;
3、收件人:廖江桥,电话:13647642917。
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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