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各区县(自治县)文联、万盛经开区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文件要求,集中展示近两年来我市高校戏剧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拟于2026年6-11月举办第十届重庆大学生演出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戏剧家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移通学院
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戏剧家协会,负责实施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活动主题
“戏”育青春 “剧”兴时代
三、作品要求
演出剧目以近两年高校师生原创作品为主,辅以部分经典作品。
(一)注重思想性。演出剧目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创作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聚焦新的文化使命,突出反映当代大学校园生活,着力塑造“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城市精神,讴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取得的成果,唱响昂扬时代主旋律,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注重艺术性。演出剧目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用情用力讲好校园故事,讲好重庆故事,展示生动立体的向上向善校园风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青年形象。
(三)注重观赏性。演出剧目要故事生动,结构完整,表演流畅,人物鲜活,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深受师生欢迎。
四、参演单位
我市各大学校园剧社均可申报参加,每个申报主体大中型剧目不超过2部,小戏小品不超过3部。
参演团队所有人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失德失范和违法犯罪记录。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5月24日前,各高校进行第一阶段参演剧目申报;
5月中下旬,召开第一阶段剧目视频评审会,确定第一阶段展演剧目;
5-6月,剧目进一步修改打磨;
6-7月,第一阶段展演及评审。
第二阶段:
6月-9月30日,各高校进行第二阶段参演剧目申报;
10月,召开第二阶段剧目视频评审会,确定第二阶段展演剧目;
10-11月,第二阶段展演及评审。
六、奖项评选
(一)成立专家评委会,负责组织演出剧目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主办单位审核,公示后发正式文件,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创作剧目奖、优秀演出剧目奖、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舞美设计奖、优秀制作人奖、优秀作曲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入选展演剧目总数的40%。
(三)优秀演员奖获奖数额不超过入选展演剧目总数。
七、版权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保证对参演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或演出权,如参演后引起版权纠纷,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组委会办公室有权使用展演作品进行公益性质的活动推广、宣传和网络展示。
八、经费来源
(一)各高校的创作排练、食宿、交通以及演出等经费由各校自行解决;
(二)集中展演期间的宣传、研讨、评奖等费用由重庆市戏剧家协会向主办单位申请解决;
(三)优秀剧目社会展演,剧场由市委宣传部安排社会公益演出场次解决。
九、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戏剧家协会(两江新区龙山街道松石大道162号重庆市文联403室,邮编:401147)
联系人:邓海燕 67727082,13883406000
电子邮箱:yyff555@163.com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