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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4-06-07 17:19:26来源: 重庆市戏剧家协会0 条评论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文化旅游委、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根据中宣部等四部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中宣发〔2017〕26号)和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中小学生戏剧艺术审美感知、塑造美好心灵为目标,进一步挖掘戏剧艺术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丰富学校戏剧美育实践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戏剧家协会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戏剧家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活动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程联群 

办公室成员:徐  冀、施  政

三、活动主题

百花齐放庆华诞

四、活动项目及形式

设集体节目和个人节目。表演形式设为戏曲和短剧(校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五、活动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设小学组、中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组别。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报名参赛,区县剧协、文化馆、青少年戏剧普及教育机构排演的集体节目因参赛选手不是同一学校学生的,可以由区县剧协、文化馆、青少年戏剧教育机构为单位报名参赛。

六、节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戏曲:传统戏曲、经典剧目片段演唱、表演(不含戏歌);戏曲技能展示;戏曲乐器演奏,鼓励新编少儿戏曲剧目、戏曲课本剧表演等。

短剧:以反映励志进取、乐于助人、道德传承、民俗童趣等与中小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为主,包括校园剧、课本剧、童话剧、舞剧、音乐剧、小品等,形式不限。

(二)时长

个人节目为3—8分钟(不含短剧),戏曲类集体节目5—12分钟,短剧类集体节目时长不超15分钟,所有类型集体节目含伴奏人数不超20人。戏曲类均需采用戏曲彩妆表演。

(三)数量

每个区县报送6个节目(含个人节目和集体节目)。区县剧协、文化馆、青少年戏剧普及教育机构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节目总数不超过2个。

七、活动安排

(一)学校活动和区县展演阶段(2024年5月—9月)

各区县结合今年有关艺术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发动和指导学校开展戏剧表演活动,举办区级展演活动,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市级视频初评。

(二)市级视频评选阶段(2024年10月—11月)

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区县选送的优秀节目进行视频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三)全国小梅花荟萃活动展演阶段(2025年3月—7月)

根据中国剧协小梅花荟萃相关活动要求,从获得戏曲个人节目和戏曲集体节目一等奖的节目中推荐赴全国展演(得分相同情况下地方戏优先,参赛选手年龄要求以中国剧协具体通知为准)。

八、奖项设置

(一)原则上按照参赛上报总数的15%、25%、40%,以戏曲个人、戏曲集体、短剧集体,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个人节目限1名,集体节目不超过2名。

(二)根据参赛组织、资料报送、获奖等情况,设区县教委和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九、节目版权

(一)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节目进行公益性活动推广、宣传和网络展示。

(二)除经典剧目外,新创节目或排演他人作品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或演出权,如参演后引起版权纠纷,由参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作要求

(一)活动要求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戏曲进校园的开展情况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亮点、特色,制定本地区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积极参与。

(二)报送要求

1. 材料准备

(1)各组别申报资料用U盘报送。申报时须交齐以下资料:①申报表,②汇总表,③节目录像视频,④表演者剧照(剧照须与参审剧目一致)1张,生活照1张。文件夹命名固定格式:区县—节目—组别—单位—剧种《节目名》。其中申报表和报送清单需单位盖章的纸质件。

(2)视频录制要求。戏曲唱词、短剧台词等需配字幕,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视频录像,声音、画面须同步同期录制,原版原声,可多机位摄制,保证真实性,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不得后期配音合成,配音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节目录像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个人节目以“节目—组别—单位—剧种《剧名》—姓名”命名,集体节目以“节目—组别—单位—剧种《剧名》”命名。

(3)所有报送材料要求文字素材及姓名信息准确无误;演出唱段需填写剧名(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或唱词)。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证书等印刷错误,不予更改。

2. 报送方式

(1)各申报单位在2024年9月30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电子件报送活动办公室。

(2)为方便本次活动沟通交流,办公室建立了“重庆市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QQ群:822628727;微信加群:13594171400,请参赛单位及相关人员及时以“区县+学校+实名”署名方式加入两个群;相关信息将在群内发布。

地 址:渝北区松石大道162号市文联416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  政  67727082,13594171400

邮 箱:cqsjuxie@163.com

 

附件:

                     1.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戏曲)个人节目申报表.docx


                     

                     2.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戏曲)集体节目申报表.docx


                     3.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短剧)节目申报表.docx


                     4.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戏曲)个人节目汇总表.doc


                     5.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戏曲)集体节目汇总表.doc


                     6.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戏剧小梅花展演(短剧)节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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