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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1-08-31 19:43:00来源: 中国美术家协会0 条评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群团工作、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文艺两新”工作新局面,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与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在2021年12月共同举办“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新文艺群体(组织)展览与推广中心、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当代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陈若愚
 副主任:马锋辉、庞茂琨、颜朝华、罗林泉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锋辉、邓  立、邓宗奇、冯令刚、张  宁、陈若愚、罗林全、庞茂琨、胡启华、胡宗伦、徐  里、彭  石、颜朝华、魏  东
 办公室主任:冯令刚、魏  东、邓宗奇
 办公室副主任:余  立、何桂彦、谭薇薇
 展览编辑:陈爱妍、陶  杰、杨可铌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1年12月
 五、展览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300件。其中,中国画80件、油画80件、综合画种合计140件。(其中包括:版画35件、水彩·粉画35件、漆画35件、综合材料绘画35件)
 七、参展要求:
 1、参展人员:参展作者应为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体制内美术家投稿将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直至取消入会申报资格。
2、尺寸要求:


 

有关规定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报名表。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报名表。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版画作品: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报名表。

水彩·粉画作品: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漆画作品: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报名表。

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4.参加终评的作品需具备最终展示状态。 


      3、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B座1718室中国美协会员工作处,邮编:100083  收件人:陈爱妍、陶杰  办公电话:010-59759686。信封备注:“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4、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复评入选作品前10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按照各画种比例,其中,中国画件30、油画30件、版画10件、水彩·粉画10件、漆画10件、综合材料绘画10件。)
 2.入选作品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3.入选作品将参加“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4.入选作品将收录进“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画册。
 5.所有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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