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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19-08-29 15:00:00来源: 重庆市文联0 条评论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重庆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学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性文艺家协会和各区县(自治县)及基层文联的联合组织。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6〕112号),我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文艺工作的政治性和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文艺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及“两地”“两高”目标唱响主旋律。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抒情,为时代放歌。

4、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在中国文联的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贯彻执行市文联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做出的决议。管理市级文艺家协会及直属单位,指导全市各级文联及文艺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开展文艺工作。

5、拓展文联工作职责。把握“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文艺工作新要求,拓展完善新职责,扩大服务范围,将更加广泛的文艺工作者纳入工作和联系范围。

6、增强文联组织覆盖。创新文艺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打造文联工作服务品牌,加强网上文联建设,加强对新领域新组织的有效覆盖,增强文联组织的社会动员力。

7、突出文艺精品创作。组织重大文艺活动;开展创作评论、学术交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优秀人才,创作文艺精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文艺评奖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自律工作。

8、扩大和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同全国各省(市、区)文艺界同港、澳、台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以文艺形式讲好重庆故事、树立中国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9、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开展志愿服务、文艺惠民、打造品牌活动、创作文艺精品,促进文艺繁荣发展,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适度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10、加强文联自身建设。加强文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市文艺、文联工作的情况、问题,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市文艺、文联工作发展规划;加强机关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组织联络部、文艺工作部、理论研究室;并按相关规定内设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文艺家活动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重庆市文联协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97.95万元,支出总计2,997.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26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合计比2017年减少37.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98.71万元,2018年支出合计比2017年减少141.00万元,年末结转合结余较上年增加4.7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53.6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7.5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比2017年减少114.78万元,其他收入比2017年增加7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09万元,占82.99%;其他收入502.52万元,占17.01%。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3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4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00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2018年总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22.04万元,占48.22%;项目支出1,526.82万元,占51.7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2018年行政运行资金结转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增加,该结余为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及基本工资调整增支结转结余资金9.73万元,将在2019年支出,另外项目资金结余37.20万元,由于项目的延续性将在2019年支出,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5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8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2018年削减了项目经费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37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7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38.81万元,追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118.15万元,追加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10.00万元,追加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1.96万元,追加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及基本工资调整增支13.6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20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91万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2018年追加了预算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结转结余增加,该结余为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及基本工资调整增支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52万元,占7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82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1.4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与预算保持一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9.86万元,占1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86万元,增长820.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财政预算,财政拨入了2018年相关文化专项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27万元,占8.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22万元,增长28.70%,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相应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5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预算保持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52.60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预算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75万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6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12万元,增长309.26%,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食堂用餐费用在人员经费中列支,2018年根据要求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2017年工会经费及差旅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以上原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168.99万元,另外由于物价上涨其他公用经费较上年也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2万元,下降76.7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且无新购置公务车;接待费严格控制标准及人次,出国费用不超年初预算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4万元,下降32.87%,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80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中国文联组织的赴美视觉艺术策划高级研修班以及赴印度和尼泊尔进行文化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5万元,增长55.75%,主要原因是2017年参加香港影视展费用较低。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88.03%,主要原因是我会规范使用公务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6万元,下降62.01%,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国文艺研修院及国内其他省市文联到我会学习、调研及文化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0万元,下降95.38%,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3万元,下降80.83%,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53.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12万元,增长309.26%,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食堂用餐费用在人员经费中列支,2018年根据要求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2017年工会经费及差旅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以上原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168.99万元,另外由于物价上涨其他公用经费较上年也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该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征用,单位未办理过户手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费、办公电脑、印刷、互联网电信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一般性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涉及资金804.99万元。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财经制度等方面执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7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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